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标准体系

2024-05-19 05:25

1.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标准体系

等级保护2.0标准主要特点
  
 首先,我们来看看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的主要标准,如下图:
                                          
 说起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标准的特点,马力副研究员表示,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对象范围扩大。新标准将云计算、移动互联、物联网、工业控制系统等列入标准范围,构成了“安全通用要求+新型应用安全扩展要求”的要求内容。
  
 二是,分类结构统一。新标准“基本要求、设计要求和测评要求”分类框架统一,形成了“安全通信网络”、“安全区域边界”、“安全计算环境”和“安全管理中心”支持下的三重防护体系架构。
  
 三是,强化可信计算。新标准强化了可信计算技术使用的要求,把可信验证列入各个级别并逐级提出各个环节的主要可信验证要求。
  
 “标准从一级到四级全部提出了可信验证控件。但在标准的试用期间,对于可信验证的落地还存在诸多挑战。所以,我们希望与这次参会的所有硬件厂商、软件厂商、安全服务商共同努力,把可信验证、可信计算这方面的产品产业化,来更好地支撑新标准。” 马力副研究员说到。
  
  等级保护2.0标准的十大变化 
  
 随后,他为大家解读了等级保护2.0标准的十大变化,具体如下:
  
  1、名称的变化 
  
 从原来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改为《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再改为《网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2、对象的变化 
  
 原来的对象是信息系统,现在等级保护的对象是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的对象包括网络基础设施(广电网、电信网、专用通信网络等)、云计算平台/系统、大数据平台/系统、物联网、工业控制系统、采用移动互联技术的系统等。
  
  3、安全要求的变化 
  
 由“安全要求”改为“安全通用要求和安全扩展要求”。
  
 安全通用要求是不管等级保护对象形态如何必须满足的要求,针对云计算、移动互联、物联网和工业控制系统提出了特殊要求,成为安全扩展要求。
  
  4、章节结构的变化 
  
 第三级安全要求的目录与之前版本明显不同,以前包含技术要求、管理要求。现在的目录包含:安全通用要求、云计算安全扩展要求、移动互联安全扩展要求、物联网安全扩展要求、工业控制系统安全扩展要求。
  
 对此,马力副研究员指出:“别小看只是目录架构的变化,这导致整个新标准的使用不同。1.0标准规定技术要求和管理要求全部实现。现在需要根据场景选择性的使用通用要求+某一个扩展要求。”
  
  5、分类结构的变化 
  
 在技术部分,由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主机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安全,变更为安全物理环境、安全通信网络、安全区域边界、安全计算环境、安全管理中心;在管理部分,结构上没有太大的变化,从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安全管理、系统建设管理、系统运维管理,调整为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建设管理、安全运维管理。
  
  6、增加了云计算安全扩展要求 
  
 云计算安全扩展要求章节针对云计算的特点提出特殊保护要求。对云计算环境主要增加的内容包括:基础设施的位置、虚拟化安全保护、镜像和快照保护、云服务商选择和云计算环境管理等方面。
  
  7、增加了移动互联网安全扩展要求 
  
 移动互联安全扩展要求章节针对移动互联的特点提出特殊保护要求。对移动互联环境主要增加的内容包括:无线接入点的物理位置、移动终端管控、移动应用管控、移动应用软件采购和移动应用软件开发等方面。
  
  8、增加了物联网安全扩展要求 
  
 物联网安全扩展要求章节针对物联网的特点提出特殊保护要求。对物联网环境主要增加的内容包括:感知节点的物理防护、感知节点设备安全、感知网关节点设备安全、感知节点的管理和数据融合处理等方面。
  
  9、增加了工业控制系统安全扩展要求 
  
 工业控制系统安全扩展要求章节针对工业控制系统的特点提出特殊保护需求。对工业控制系统主要增加的内容包括:室外控制设备防护、工业控制系统网络架构安全、拨号使用控制、无线使用控制和控制设备安全等方面。
  
  10、增加了应用场景的说明 
  
 增加附录C描述等级保护安全框架和关键技术,增加附录D描述云计算应用场景,附录E描述移动互联应用场景,附录F描述物联网应用场景,附录G描述工业控制系统应用场景,附录H描述大数据应用场景(安全扩展要求)。
  
  等级保护2.0标准的主要框架和内容 
  
 为了让大家更为直观的了解等级保护2.0标准的主要框架和内容,我重点通过PPT来阐述。
  
 首先来看看新标准结构:
                                                                                  
 2008版基本要求文档结构如下:
                                          
 新基本要求文档结构如下:
                                          
 安全通用要求中的安全物理部分变化不大,见下面:
                                          
 网络试用版到***版被拆分了三个部分:安全通信网络、安全区域边界、安全管理中心。安全管理中心在强调集中管控的时候,再次强调了系统管理,审计管理,安全管理,构成新的标准内容。具体如下:
                                                                                                                                                                  
 演讲***,马力副研究员对几个扩展要求进行了总结展示。他强调,GB/T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将替代原来的GB/T2239-2008《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并呼吁大家认真学习新版等保要求。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标准体系

2.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什么时候实施,相比1.0有哪些变化?

以下资料来源等保测评机构——时代新威官网。如还有更多疑问请官网查看。
等保2.0相比1.0主要有四大方面的变化:
(1) 名称上的变化
名称上由“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转变为“网络安全等级保护”。
(2) 法律效力不同
《网络安全法》第21条规定“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履行安全保护义务”。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上升为法律义务。
(3)保护对象有扩展
等保1.0主要是信息系统。而等保2.0将网络基础设施(广电网、电信网、专用通信网络等)、云计算平台/系统、采用移动互联技术的系统、物联网、工业控制系统等纳入到等级保护对象范围中。
(4) 控制措施分类不同
等保1.0按照技术和管理各5个方面的要求进行分类,技术要求分为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主机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安全及备份恢复,管理要求分为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安全管理、系统建设管理和系统运维管理。
等保2.0则有很大的变化。技术要求分为安全物理环境、安全通信网络、安全区域边界、安全计算环境、安全管理中心,管理要求分为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安全人员管理、安全建设管理和安全运维管理。此外,等保2.0基本要求、测评要求、安全设计技术要求框架保持了一致性,即“一个中心,三重防护”。
(5) 内容进行了扩充
等保1.0有五个规定性动作,包括定级、备案、建设整改、等级测评和监督检查。而等保2.0除了定级、备案、建设整改、等级测评和监督检查之外,增加了风险评估、安全监测、通报预警、案事件调查、数据防护、灾难备份、应急处置等。

3. 等级保护2.0标准

法律分析:等级保护2.0标准体系主要标准如下:1.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条例2.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3.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4.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5.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6.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设计技术要求7.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8.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指南。第一级(自主保护级),等级保护对象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第二级(指导保护级),等级保护对象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第三级(监督保护级),等级保护对象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特别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第四级(强制保护级),等级保护对象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损害;第五级(专控保护级),等级保护对象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造成特别严重损害相较于1.0版本,2.0在内容上到底有哪些变化呢?1.0定级的对象是信息系统,2.0标准的定级的对象扩展至:基础信息网络、云计算平台、物联网、工业控制系统、使用移动互联技术的网络以及大数据平台等多个系统,覆盖面更广。再者,在系统遭到破坏后,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的由原来的最高定为二级改为现在的最高可以定为三级。最后,等保2.0标准不再强调自主定级,而是强调合理定级,系统定级必须经过专家评审和主管部门审核,才能到公安机关备案,定级更加严格。总结通过建立安全技术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构建具备相应等级安全保护能力的网络安全综合防御体系,开展组织管理、机制建设、安全规划、通报预警、应急处置、态势感知、能力建设、监督检查、技术检测、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经费保障等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一)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二)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技术措施;(三)采取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的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四)采取数据分类、重要数据备份和加密等措施;(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三十一条 国家对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等重要行业和领域,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实行重点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具体范围和安全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制定。国家鼓励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以外的网络运营者自愿参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体系。

等级保护2.0标准

4.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什么时候实施,相比1.0有哪些变化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时代,于2019年12月1日正式开始。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是我国网络安全领域的基本国策、基本制度,等级保护标准在1.0时代标准的基础上,注重主动防御,从被动防御到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的安全可信、动态感知和全面审计,实现了对传统信息系统、基础信息网络、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和工业控制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对象的全覆盖。
  
 等保2.0相比1.0主要有四大方面的变化:
  
 (1) 名称上的变化
  
 名称上由“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转变为“网络安全等级保护”。
  
 (2) 法律效力不同
  
 《网络安全法》第21条规定“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履行安全保护义务”。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上升为法律义务。
  
 (3)保护对象有扩展
  
 等保1.0主要是信息系统。而等保2.0将网络基础设施(广电网、电信网、专用通信网络等)、云计算平台/系统、采用移动互联技术的系统、物联网、工业控制系统等纳入到等级保护对象范围中。
  
 (4) 控制措施分类不同
  
 等保1.0按照技术和管理各5个方面的要求进行分类,技术要求分为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主机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安全及备份恢复,管理要求分为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安全管理、系统建设管理和系统运维管理。
  
 等保2.0则有很大的变化。技术要求分为安全物理环境、安全通信网络、安全区域边界、安全计算环境、安全管理中心,管理要求分为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安全人员管理、安全建设管理和安全运维管理。此外,等保2.0基本要求、测评要求、安全设计技术要求框架保持了一致性,即“一个中心,三重防护”。
  
 (5) 内容进行了扩充
  
 等保1.0有五个规定性动作,包括定级、备案、建设整改、等级测评和监督检查。而等保2.0除了定级、备案、建设整改、等级测评和监督检查之外,增加了风险评估、安全监测、通报预警、案事件调查、数据防护、灾难备份、应急处置等。
  
 资料来源等保测评机构——时代新威官网。

5.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第三级基本要求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办理要求:

办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流程是:

证书案例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第三级基本要求

6. 等级保护新标准2.0解读

2019年,等保2.0相关的《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等国家标准正式发布,并于2019年12月1日开始实施,我国也正式迈入等保2.0时代。
下面是等保2.0三大核心新标准的介绍:
1、GB/T 22239-2019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该项标准是等级保护标准体系的核心,对2008版标准中提出的基本要求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安全通用要求;对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物联网、工业控制等新技术和新应用领域,提出了安全扩展要求。
2、GB/T25070-2019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
该标准主要对共性安全保护目标提出通用安全设计技术要求,该标准适用于指导运营使用单位、网络安全企业、网络安全服务机构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技术方案的设计和实施,也可作为网络安全职能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的依据。
3、GB/T28448-2019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
该标准与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保持一致,主要明确了测评对象、测评判定规则等内容。该标准为安全测评服务机构、等级保护对象的主管部门及运营使用单位对等级保护对象的安全状况进行安全测评提供指南。信息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进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监督检查时参考使用。
此外,从等保1.0到等保2.0,等级保护发生的主要变化有:
1、意义的变化
由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强调网络空间安全。网络安全法第21条、第31条明确规定了网络运营者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都应该按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对系统进行安全保护,以法律的形式确定等级保护工作为国家网络安全的基本国策,并在法律层面确立了其在网络安全领域的基础、核心地位。
2、对象的变化
新等保实现了保护对象的全覆盖,更具普适性与指导性,对象扩大了(包括基础网络),通用要求加扩展要求(工控、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更适应当前信息化高速发展所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
3、定级的变化
三级系统的定级新增了一类受侵害客体:对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影响的应定为三级。
4、测评标准的变化
测评要求的测评单元中增加了【测评对象】项,进一步明确了测评的对象。测评条件更具适应性但是要求更严格(复测评周期、测评控制项的减少、合规基线上调测评75分以上合格,当然这部分要求在部分地区部分行业主管单位现行等保标准也有基于现状及预期效果有弹性要求、例如个别地区卫健委要求医院等保初次等保测评合格分数基线为80分,复测评合格分数基线为85分)、某省金融行业等保测评合格分数基线为90分。四级及以上系统复测评周期延长,改为一年为复测评周期,兼顾考虑了实际等级保护工作所面临的复杂情况,更符合实际工作的场景。
5、定级备案实施方面的变化
等保2.0在定级备案实施也发生了变化,在备案环节原30天内备案的时间缩短为10个工作日。等保2.0的定级,不是自主定级,到公安机关定级备案前要新增两个关键环节,确保定级备案的严谨与准确,第一对于定级对象的等级要经过专家评审,第二要经得主管部门审核通过,才能到公安机关备案确定最终等级保护对象的级别,整体定级更加严格。新建的第三级以上定级对象,通过等级测评后方可投入运行,加强“同步性”原则。
6、其他
从等级保护2.0框架中能够体现“一个中心,三重防护”的思想得以升华,等保2.0标准体系相比现行等保标准的安全体系更注重动态防御(变被动防护为主动防护,变静态防护为动态防护,变单点防护为整体防控,变粗放防护为精准防护),强调事前预防、事中响应、事后审计。等级保护2.0体系中要求应依据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政策和标准,开展组织管理、机制建设、安全规划、安全监测、通报预警、应急处置、态势感知、能力建设、监督检查、技术检测、安全可控、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经费保障等工作。
等保2.0首次加入了可信计算的相关要求并分级逐级提出可采用可信验证的要求。注意是可采用不是应采用。另外在恶意代码防范方面三级系统要求或采用主动免疫可信验证机制。四级以上恶意代码防范方面要求应采用主动免疫可信验证机制。
等保2.0新增个人信息保护内容,个人信息安全做为网络安全法的内容在等保要求控制项中也独立出现,在当前政务互通、人物互联,个人信息被广泛采集的商业、政务环境下,意指提升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7. 等级保护2.0国家标准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2.0国家标准发布,其中关于企业数据保护有以下要求:应提供重要数据的本地数据备份与恢复能力;应提供异地数据备份功能,利用通信网络能将重要数据定时批量传送至备用场地,应识别需要定期备份的重要业务信息、系统数据及软件系统等;应规定备份信息的备份方式、备份频度、存储介质、保质期等;应根据数据的重要性和数据对系统运行的影响,制定数据的备份策略和恢复策略,备份程序和恢复程序等。该标准的发布标志着我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正式进入“2.0时代”。等级保护工作的落实有效提升了我国的网络安全防护能力。等保2.0的发布,是对除传统信息系统之外的新型网络系统安全防护能力提升的有效补充,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实现国家网络安全战略目标的基础。【拓展资料】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召开新闻发布会,等保2.0相关的《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等国家标准正式发布,将于2019年12月1日开始实施。发布会由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宣传司领导主持。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技术司副司长通报国家标准制定流程改革情况并发布重要国家标准。公安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评估中心规划咨询部副主任陈广勇对《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国家标准进行了解读。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是国家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基础,也是一项事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政治任务。通过开展等级保护工作,发现企业网络和信息系统与国家安全标准之间存在的差距,找到目前系统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不足,通过安全整改,提高信息系统的信息安全防护能力,降低系统被各种攻击的风险。相较于2007年实施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所确立的等级保护1.0体系,为了适应现阶段网络安全的新形势、新变化以及新技术、新应用发展的要求,2018年公安部正式发布《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国家对信息安全技术与网络安全保护迈入2.0时代。据了解,原来的保护对象主要包括各类重要信息系统和政府网站,保护方法主要是对系统进行定级备案、等级测评、建设整改、监督检查等,在此基础上,等保2.0扩大了保护对象的范围、丰富了保护方法、增加了技术标准。等保2.0将网络基础设施、重要信息系统、大型互联网站、大数据中心、云计算平台、物联网系统、工业控制系统、公众服务平台等全部纳入等级保护对象,并将风险评估、安全监测、通报预警、案事件调查、数据防护、灾难备份、应急处置、自主可控、供应链安全、效果评价、综治考核、安全员培训等工作措施全部纳入等级保护制度。有国内专业机构表示,等保2.0国家标准对比等保1.0,在保护范围、法律效力、技术标准、安全体系、定级流程、定级指导等方面均发生变化,信息安全系统改造在即。等保2.0做出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定级原则上不低于三级”的指导,测评分数的要求由60分提升至75分以上,且第三级及以上信息系统每年或每半年就要进行一次测评。国家重点行业将带头加大信息安全产品和咨询服务的持续投入。回顾我国信息安全产业曾在等保1.0影响下进入加速发展期,专家预计,等保2.0将继续带动行业大发展,至少打开百亿级以上增量市场空间。

等级保护2.0国家标准

8.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标准规范

网络安全方案设计与实施-35.信息安全标准与等级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