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值通常用于非流动资产可收回金额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价值的确定。 2.历史成本计量应当基

2024-05-20 00:27

1. 1.现值通常用于非流动资产可收回金额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价值的确定。 2.历史成本计量应当基

1、财务管理概念。可收回金额是未来的资金量预测。站在现在时点要折算现在的价值;摊余成本说的是债券实际利率和票面的差异折算的入账成本和到期应付的钱不一致,入账成本就是现在的价值。

2、比如固定资产买的时候100块。市场再波动,入账成本还是100.不需要调整公允。这就是不考虑市价变动。要是交易性资产每期期末都要调整公允的。这就是公允价值计量

1.现值通常用于非流动资产可收回金额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价值的确定。 2.历史成本计量应当基

2.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分录怎么理解

题主您好,之了很高兴为您解答!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再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原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原来时候确认减值,计入的是债权投资减值准备,但是重分类后,就应该按照其他债权投资的计量来处理,所以就把原来计入债权投资减值准备转入其他综合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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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可收回金额为什么要以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的净额和资产预计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确定

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通常反映的是资产如果被出售或者处置时可以收回的净现金流入。
其中,资产的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的金额;处置费用是指可以直接归属于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但是财务费用和所得税费用等不包括在内。
对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因此,在确定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时,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均不考虑该资产的账面价值。

扩展资料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应当按照下列顺序确定:
首先,应当根据公平交易中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这是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净额的最佳方法,企业应当优先采用这一方法。但是在实务中,企业的资产往往都是内部持续使用的,取得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并不容易,在这种情况下,需要采用以下方法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其次,在资产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应当根据该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资产的市场价格通常应当按照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如果难以获得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买方出价的,企业可以将资产最近的交易价格作为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估计基础,其前提是在此期间,有关经济、市场环境等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最后,在即不存在资产销售协议又不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情况下,企业应当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假定处置该资产,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公平交易愿意提供的交易价格减去资产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在实务中,该净额可以参考同行业类似资产的最近交易价格或者结果进行估计。
企业按照上述要求仍然无法可靠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以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其可收回金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为什么要以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的净额和资产预计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确定

4. 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会计分录

①按公允价值和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入账金额,也就是付出的购买债券的价款和相关的交易费用之和。正因为初始入账金额和债券的面值不一致,所以需要“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科目进行调整。
②付出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计入“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或者“应收利息”。
3、结合分录明确一下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初始计量: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面值)
应收利息/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贷:银行存款(注意:交易费用)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可借可贷)

扩展资料:

会计分录变化盘点
1,“现金”科目变为“库存现金”科目。
2.新准则取消了“短期投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并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下设置“成本”、“公允价值变动”两个二级科目。
3.新准则取消了“应收补贴款”科目,并入“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
4.“物资采购”科目变为“材料采购”科目。
5.“包装物”科目和“低值易耗品”合并为“周转材料”科目。
6.新准则取消了“长期债权投资”科目,而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
7.新准则增设了“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8.新准则设置了“长期应收款”和“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企业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经营活动,已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应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余款借记“长期应收款”科目,按其公允价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9.新准则设置了“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但其核算内容和核算方法与原制度相比有所变化。
10.新准则增设了“累计摊销”科目。用来核算无形资产的摊销额。
11.新准则增设了“商誉”科目,从“无形资产”科目分离出来,产生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2.原制度要求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的企业设置“递延税款”科目,而新准则设置了“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其核算方法与原制度相比有所变化。
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税率
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税率
13.新准则取消了“应付短期债券”科目,而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核算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4.“应付工资”和“应付福利费”科目合并为“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15.“应交税金”和“其他应交款”合并为“应交税费”科目。
16.新准则中设置的“预计负债”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比有所变化。
17.“盈余公积”科目取消了法定公益金有关的核算。
18.新准则增设了“库存股”科目,核算企业收购、转让或注销本公司股份金额。
19.新准则增设了“研发支出”科目,核算企业进行研究和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
20.新准则增设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核算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21.“其他业务支出”科目变为“其他业务成本”科目。
22.“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变为“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23.“营业费用”科目变为“销售费用”科目。
24.新准则增设了“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25.“所得税”科目变为“所得税费用”科目。
26.新准则取消了“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会计分录

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变动是否影响摊余成本

不影响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为两来理解
一、权益性投资(股票)
股票投资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和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相似,区别在于
1)初始直接费用前者进成本,后者进投资收益
2)公允价值波动前者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后者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二债务性投资(债券)
期初购买时处理方式和持有至到期投资相似,都是按照折现入账。区别在于后续
持有者到期投资期末是按期初摊余成本+本期计提利息-本期收到利息持续计算后续各年。
可供出售债券投资期末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但公允价值的波动并不是参照初始成本,而是同持有至到期投资方法算出摊余成本后再与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相比调整差额。
引入摊余成本概念就是为了区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这个准则规定的。摊余成本其实就是账面价值(除了可供出售债券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变动是否影响摊余成本

6. 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企业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变动记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资产在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原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记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记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记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继续以公允价值计量,同时,应将之前记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和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当期损益

7. 见解析,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应当以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的净额孰高选择

错误。
题目中,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的净额与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孰高是用来确定可收回金额的,如果可收回金额高于减值测试前的固定资产价值,则按原价值计量;如果可收回金额低于减值测试前的固定资产价值,则按可收回金额计量。
可收回金额仅在资产发生减值迹象时,才会进行测算。一般情况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应当是原值减去累计折旧。

见解析,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应当以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的净额孰高选择

8. 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会计分录

①按公允价值和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入账金额,也就是付出的购买债券的价款和相关的交易费用之和。正因为初始入账金额和债券的面值不一致,所以需要“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科目进行调整。
②付出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计入“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或者“应收利息”。
3、结合分录明确一下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初始计量: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面值)
应收利息/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贷:银行存款(注意:交易费用)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可借可贷)

扩展资料:

会计分录变化盘点
1,“现金”科目变为“库存现金”科目。
2.新准则取消了“短期投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并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下设置“成本”、“公允价值变动”两个二级科目。
3.新准则取消了“应收补贴款”科目,并入“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
4.“物资采购”科目变为“材料采购”科目。
5.“包装物”科目和“低值易耗品”合并为“周转材料”科目。
6.新准则取消了“长期债权投资”科目,而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
7.新准则增设了“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8.新准则设置了“长期应收款”和“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企业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经营活动,已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应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余款借记“长期应收款”科目,按其公允价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9.新准则设置了“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但其核算内容和核算方法与原制度相比有所变化。
10.新准则增设了“累计摊销”科目。用来核算无形资产的摊销额。
11.新准则增设了“商誉”科目,从“无形资产”科目分离出来,产生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2.原制度要求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的企业设置“递延税款”科目,而新准则设置了“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其核算方法与原制度相比有所变化。
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税率
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税率
13.新准则取消了“应付短期债券”科目,而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核算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4.“应付工资”和“应付福利费”科目合并为“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15.“应交税金”和“其他应交款”合并为“应交税费”科目。
16.新准则中设置的“预计负债”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比有所变化。
17.“盈余公积”科目取消了法定公益金有关的核算。
18.新准则增设了“库存股”科目,核算企业收购、转让或注销本公司股份金额。
19.新准则增设了“研发支出”科目,核算企业进行研究和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
20.新准则增设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核算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21.“其他业务支出”科目变为“其他业务成本”科目。
22.“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变为“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23.“营业费用”科目变为“销售费用”科目。
24.新准则增设了“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25.“所得税”科目变为“所得税费用”科目。
26.新准则取消了“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