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在老公名下卖房要老婆同意不

2024-05-20 06:58

1. 房子在老公名下卖房要老婆同意不

法律分析:看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了。如果是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需要妻子签字,如果是婚后购买的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双方没有约定的话,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卖房的时候是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到场签字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房子在老公名下卖房要老婆同意不

2. 老公私自把房子卖给了买方,但老婆有先通知买方不可以买,但买方还是买了,能要回来吗?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摘要】
老公私自把房子卖给了买方,但老婆有先通知买方不可以买,但买方还是买了,能要回来吗?【提问】
您好,我是百度的合作律师,很高兴为您服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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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房产证的,私人开发的那种【提问】
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话,老公私自处分是属于无权处分,买方对此知情的话就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您是可以要回房屋的【回答】
要是房子是您老公的个人财产,那么就属于有权处分,处分行为有效,您就不能要回房子】【回答】
怎么算是个人财产,这个房子是婚后的,【提问】
那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回答】
您是可以要回房子的哈【回答】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回答】
还有律师,老公欠债老婆要共同背吗?生意的负债【提问】
一般来说的话婚后债务是只有判定属于共同债务的,才能要夫妻共同承担的。【回答】
法律上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有: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回答】
也就是说,如果您这边之前并不知道这笔债务,或是您认为您配偶是瞒着您偷偷的借债,并且没有用在家庭的话,您是可以拒绝承担还债的义务的。【回答】
不过您这边最好是准备好能够足以证明您确不知情的证据的,或是让您配偶以书面的方式确认您对这个负债实际是不知情的。这样才能避免之后被债主连带起诉的情况。【回答】
我也不知我老公是不是所有的负债是生意的(因为他出轨,搞小三)【提问】
这样的话,那您这边最好是准备好能够足以证明您确不知情的证据的,或是让您配偶以书面的方式确认您对这个负债实际是不知情的。【回答】
这样您就不用承担了【回答】
不然老婆太吃亏了,受苦、受累【提问】
就是的【回答】
凭什么让老婆替他养小三对吧【回答】
亲亲,不要让自己吃亏【回答】
是他有钱时养小三,负债时我要跟着背,才惨【提问】
准备好能够足以证明您确不知情的证据的,或者让您配偶以书面的方式确认您对这个负债实际是不知情的,这样就可以了【回答】
就是呀【回答】
不能同甘,却要共苦,哪有那样的事对吧【回答】
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您自己的合法权益才是正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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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老公私自卖掉房子老婆怎么告他

丈夫未经妻子同意擅自将共有房屋卖于他人的,如果该买房人是恶意的,如明知卖房子人没有完全处分权还购买、以不合理的低价购买,等等,那么妻子可以收回已出售的房屋;但是如果买房人是善意的,即,不知情,且已支付了合理的价款,并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那么妻子便无权要回房屋,只能在离婚时,要求丈夫赔偿因擅自卖房给自己造成的损失。

相关法律可参考: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摘要】
老公私自卖掉房子老婆怎么告他【提问】
丈夫未经妻子同意擅自将共有房屋卖于他人的,如果该买房人是恶意的,如明知卖房子人没有完全处分权还购买、以不合理的低价购买,等等,那么妻子可以收回已出售的房屋;但是如果买房人是善意的,即,不知情,且已支付了合理的价款,并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那么妻子便无权要回房屋,只能在离婚时,要求丈夫赔偿因擅自卖房给自己造成的损失。

相关法律可参考: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回答】
我们国家实行的“夫妻财产共有制”,依据《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意见(试行)》第88条的规定:对于共有的财产,部分共有人主张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主张共同共有,如果不能证明财产是按份共有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因此,上述房产属于郭先生和刘女士共同共有。那么,根据《物权法》第97条的规定: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另外,依据《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意见(试行)》第89条的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回答】
最好找个律师【回答】

老公私自卖掉房子老婆怎么告他

4. 老公私自卖掉房子老婆怎么告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在第十一条中表明: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摘要】
老公私自卖掉房子老婆怎么告他【提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在第十一条中表明: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回答】
也就是说只在丈夫未经妻子同意擅自将共有房屋卖于他人的,如果该买房人是恶意的,如明知卖房子人没有完全处分权还购买、以不合理的低价购买,等等,那么妻子可以收回已出售的房屋;但是如果买房人是善意的,即,不知情,且已支付了合理的价款,并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那么妻子便无权要回房屋,只能在离婚时,要求丈夫赔偿因擅自卖房给自己造成的损失。【回答】

5. 老公私自卖房,妻子能撤销购买吗?


老公私自卖房,妻子能撤销购买吗?

6. 老公私自卖房,妻子可以撤销购买吗?


7. 丈夫私自卖房,妻子还能要回来吗?


丈夫私自卖房,妻子还能要回来吗?

8. 丈夫私自卖房,妻子还能要回来吗?

【论典说法】丈夫私自把房卖了,妻子能要回来吗?案情介绍
王先生与罗女婚后购买了一套房产,登记在王先生名下。为改善住房条件,不久前,两人又购买了一套新房。
这时,恰逢王先生公司业务变更,王先生便和罗女士商量,想把原来的老房子卖掉用来周转资金。罗女士却坚决不同意,两人为此闹得很不愉快。为使公司正常运转,王先生决定自己联系买主。很快,就找到了买主小陈,双方签订了购房协议,并在小陈支付了全部房款后,办理了过户手续。
律师点评辽宁论典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处分共同财产应当经全体共有人同意。若夫妻一方明知所处分的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在未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处分该房屋,事后也未征得对方的追认,其处分行为应为无效,双方理应还款退房。
关于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问题,根据最新《婚姻法解释(三)》的规定,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本案中,王先生虽然未经罗女士同意擅自出售共有房屋,但小陈并不知道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主观上不存在恶意;在其支付了合理价款,并办理了过户手续后,属于善意购买,该房屋应就当归其所有。因此,罗女士不能要求小陈返还房屋。
论典律师提醒:为避免类似本案纠纷的发生,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一定要查看房主的婚姻状况,在确保没有产权分歧的情况下方可交易。
(供稿律师:江卓妍 李天辉 王效发审核 )
辽宁论典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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