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公积金能取吗?怎么取

2024-05-18 21:14

1. 苏州公积金能取吗?怎么取

公积金怎样提取出来?

苏州公积金能取吗?怎么取

2. 苏州住房公积金能不能提取

可以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5条第2款规定:“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单位需填写《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和《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转出或者封存手续。职工离开工作单位,只是中断工资关系仍保留劳动关系的,其在中断期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随之中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积金提取

3. 苏州本地的公积金能取出来吗

苏州本人员工公积金提取是需要满足特定条件才能提取出来,在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特定条件之前是无法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苏州本地的公积金能取出来吗

4. 苏州公积金能不能提取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规程(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的业务管理,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苏州市住房公积金(下称公积金)提取业务规程。
  
    一、提取人提取公积金所需证明材料和提取方式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部分提取的  

    1、购买商品住房:购房合同和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发票或契税完税发票。
      2、购买存量住房:购房合同(契约或协议)和契税完税发票。
      3、购买公有住房:买卖契约(张家港、吴中区为房改售房审批材料)和单位房改售房专用现金解款单。
      4、购买拆迁安置住房:拆迁协议和拆迁部门开具的专用收款收据凭证。
      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城建规划部门批准文件和工程建设许可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二)离(退)休销户提取的
      离(退)休证或本人身份证(必须到法定退休年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销户提取的
     市(县)、区级以上劳动鉴定机构出具的1—4级残疾证明和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
    (四)出市或出境定居销户提取的
      1、到外地工作并且有以下证明材料之一:户口迁移证明;外地户口(户口暂住证)或外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和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不迁移户口,与外地(不含大市范围)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须经外地劳动人事行政部门鉴证)。
      2、出境定居:本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或境外永久居留证件(境外身份证)。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部分提取的
      1、偿还住房贷款(包括组合贷款、住房商业性贷款):贷款银行开具的住房贷款还贷证明。
      2、购买公房分期付款:买卖契约(契约中必须载明分期付款)和本人工资单扣款记录或现金解款单。
      (六)死亡或被宣告死亡销户提取的
      1、死亡:所有权人死亡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和代为提取人身份证。
      2、被宣告死亡:所有权人被宣告死亡证明和代为提取人身份证。
      (七)低保对象且个人帐户封存满半年以上销户提取的
      《城市(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济(补助)金领取证》。
      (八)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下岗失业且个人帐户封存满两年销户提取的
      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或劳动部门出具的下岗、失业证明。
  

    二、提取公积金程序
    (一)提取人凭本人公积金卡、身份证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向公积金管理机构(包括市公积金中心,分中心、管理部,下同)或市公积金中心委托承办银行市区所属网点提出申请。  

    如属偿还贷款提取的,提取人应先到贷款银行取得还贷证明。
      提取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均需原件复印件1份。
      (二)公积金管理机构网点或承办银行所属网点受理申请并审
      核提取公积金的有关证明材料和提取金额,对符合条件的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并给予办理提取手续。
      三、提取的有关规定
      (一)提取的时效和次数
     1、购建住房、还清全部贷款本息的,提取人自相应票据(证明)开具之日起的一年内可以提取。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除上述情形之外的,提取不受时效限制。
      2、购建住房、偿还贷款提取的,其次数在一年内最多不超过两次,提取日期由提取人自行确定。
      (二)提取数额的限制及其他  

    1、购建住房、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提取的,提取人只可提取相应票据(证明)开具当月的公积金余额。  

    2、为体现公积金互助原则,借款人还贷期间暂行个人帐户1000元余额保底的办法,即超过1000元以上的部分方可提取,今后随着缴交额度和比例的变化而调整。当贷款本息余额全部还清后,保底余额可以提取。  

    新职工住房补贴不实行个人帐户保底余额办法。  

    3、为保证提取的公积金专款专用,防止还贷多提少还,公积金管理机构可逐步实行以“提还等额”为原则审核还贷提取额。  

    4、提取人有公积金贷款逾期的,公积金管理机构可根据贷款银行月初提供的户名冻结其帐户,暂停提取公积金;待提取人恢复正常还贷凭还贷凭证到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帐户解冻手续后方可提取。
      5、购建住房或偿还贷款提取的,除本人及配偶的公积金外,还可提取同一户口簿的直系亲属的公积金。
      本处所称直系亲属仅指提取人的父母或子女(含配偶)。
      6、提取公积金应由本人办理。如提取人因死亡、病卧、出市(境)等特殊情况,确需委托他人代为提取的,代为提取人应知晓提取人公积金卡密码,并持相关证明及提取人、代为提取人身份证原件代为提取。
      四、分中心、管理部可依据本业务规程,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对有关内容作适当调整,如有调整的须报经市公积金中心批准。
        五、本业务规程自2004年2月25日起试行。

您符合以上任一条件即可提取。

5. 在苏州如何提取公积金?

一、苏州公积金提取办理流程:
(1)职工带齐材料至办理场所进行提取申请
(2)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3)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 
二、提取人员
职工、配偶、同一本户口簿的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子女配偶)
三、所需材料 
1、新房提取所需材料
(1)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 
(3)《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预收购房款或购房款)或契税完税证明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原件(有效期一年)。
(4)如购房人不是提取职工本人,提取职工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
(5)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银行卡(如尚未办理关联或需要变更银行卡,需提供苏州大市范围内工、建、农、中、交、苏州任一一家银行发出的本人借记卡)。
2、二手房提取所需材料
(1)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
(3)契税完税证明原件(有效期一年);
(4)如购房人不是提取职工本人,提取职工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
(5)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银行卡(如尚未办理关联或需要变更银行卡,需提供苏州大市范围内工、建、农、中、交、苏州任一一家银行发出的本人借记卡
3、自建大修提取所需材料:
(1)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镇级以上城市建设规划部门的建设规划许可证或相应的规范文本或建造(翻建、大修)后的《房屋所有权证》(有效期一年) 原件;
(3)如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不是提取职工本人,提取职工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
(4)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银行卡(如尚未办理关联或需要变更银行卡,需提供苏州大市范围内工、建、农、中、交、苏州任一一家银行发出的本人借记卡)。
4、购买拆迁安置住房提取所需材料:
(1)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拆迁协议原件;
(3)房屋拆迁部门开具的专用收款收据(有效期一年)原件;
(4)如购房人不是提取职工本人,提取职工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
(5)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银行卡(如尚未办理关联或需要变更银行卡,需提供苏州大市范围内工、建、农、中、交、苏州任一一家银行发出的本人借记卡)。
5、购买公有住房产权提取所需材料:
(1)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买卖契约原件;
(3)一次性购买的,提供一次性付清的单位房改售房专用现金解款单(有效期一年)原件;
(4)分期付款购买的,提供分期付款的现金解款单或按月扣款的工资单(有效期一年)原件; 
(5)如购房人不是提取职工本人,提取职工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 
(6)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银行卡(如尚未办理关联或需要变更银行卡,需提供苏州大市范围内工、建、农、中、交、苏州任一一家银行发出的本人借记卡)。

扩展资料:
根据《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参考资料:
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购建住房提取

在苏州如何提取公积金?

6. 苏州公积金能提取吗

 苏州公积金能提取吗
                      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联网”,通过统一的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北京、上海、福州、广州等20多个城市已经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下面是我分享的苏州公积金能提取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苏州公积金能提取吗 
    苏州公积金可以提取。
     提取条件 
    1、出大市范围外、出境定居;
    2、离退休、下岗失业、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3、拆迁安置、翻建自住住房;
    4、购买公有住房产权、使用权、分期付款;
    5、购买新房、二手房;
    6、还贷提取、还清提取;
    7、完全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低保特困(边缘)、患重病;
    8、还贷委托提取;
    9、租赁商品住房、租赁公租房提取。
     提取流程 
    通用提取流程:
    1.职工带齐材料至办理场所进行提取申请。
    2、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3.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
     提取额度 
    1、可以全额提取的`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退休的;
    (3)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支付租赁自住住房房租的;
    (7)经有权部门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保边缘困难救助对象和特困职工救助对象的;
    (8)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下岗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的;
    (9)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不在本市或者户口迁出本市的;
    (10)经公积金管委会决定的其他情况。
    2、可部分提取的情况
    (1)购买新建普通住房,提取金额(多人提取的,按合计金额,下同)不得超过所提供购房发票金额。
    (2)购买存量住房(二手房),提取金额不超过房屋总价。房屋总价指《存量房买卖契约》中约定的房价、《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中售房款金额(不含车库)及契税完税发票中的计税金额三者取低。
    (3)购买拆迁安置房,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安置房、定销房房价与拆迁补偿额的差额部分。
    (4)购买公有住房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单位房改售房专用现金解款单金额。
    (5)购买公有住房使用权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购买金额。
    (6)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建造发票金额。
     提取时限 
    1、到账时间:苏州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就已经全面实行了实时转账方式。
    2、提取时限: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提取的,提取金额为相关票据(证明)开出当月的余额扣除规定的留存金额,有效期一年。每次购建住房行为只能提取一次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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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在苏州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一、苏州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苏州公积金可以携带相关的材料,然后到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取出来。
1、职工带齐材料至办理场所进行提取申请。
2、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3、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
二、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是什么
1、新房提取所需材料
(1)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
(3)《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预收购房款或购房款)或契税完税证明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原件(有效期一年)。
(4)如购房人不是提取职工本人,提取职工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
(5)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银行卡(如尚未办理关联或需要变更银行卡,需提供苏州大市范围内工、建、农、中、交、苏州任一一家银行发出的本人借记卡)。
2、二手房提取所需材料
(1)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
(3)契税完税证明原件(有效期一年);
(4)如购房人不是提取职工本人,提取职工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
(5)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银行卡(如尚未办理关联或需要变更银行卡,需提供苏州大市范围内工、建、农、中、交、苏州任一一家银行发出的本人借记卡
3、自建房提取所需材料:
(1)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镇级以上城市建设规划部门的建设规划许可证或相应的规范文本或建造(翻建、大修)后的《房屋所有权证》(有效期一年)原件;
(3)如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不是提取职工本人,提取职工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
(4)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银行卡(如尚未办理关联或需要变更银行卡,需提供苏州大市范围内工、建、农、中、交、苏州任一一家银行发出的本人借记卡)。

在苏州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8. 苏州公积金怎么才能提取?

苏州公积金的提取需要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以及其他相关材料至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到银行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