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贝尔基金会的章程有哪些?

2024-05-20 01:58

1. 诺贝尔基金会的章程有哪些?

诺贝尔基金会的章程由22条正文及4条临时规定组成,其中前面的13条是有关评选的一般规定,后8条是管理基金会的方式,最后1条为有关变更章程的规定。
该章程所定的颁奖机构如下:
一、瑞典皇家科学院,负责颁发诺贝尔物理学奖和诺贝尔化学奖。
二、瑞典卡罗琳医学院,负责颁发生理学或医学诺贝尔奖。
三、瑞典文学院,负责颁发诺贝尔文学奖。
四、挪威诺贝尔委员会,负责颁发诺贝尔和平奖。

诺贝尔基金会的章程有哪些?

2. 诺贝尔基金会的介绍

诺贝尔基金会,是根据阿尔弗里德·诺贝尔遗嘱的规定建立起来的。他的这项遗嘱于一八九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也就是在他一八九六年十二月十日去世前大约一年的时间,于巴黎签署的。管理这个基金会和奖金颁发机构的章程,是由瑞典国王于一九○○年六月二十九日在议会颁布的。因此,这个基金会的出现,是在阿尔弗里德·诺贝尔死后大约三年半的事情。

3. 诺贝尔基金会的历史进程

自从1926年以来,基金会在斯德哥尔摩有了自己的办公大楼,即坐落在斯图尔街十四号的诺贝尔大厦。从阿尔弗里德·诺贝尔的遗产接收过来的钱,总共有三千一百多万瑞典克朗。根据章程规定,将这笔钱的大部分用作“主要基金”(即奖金基金,约二千八百万克朗),剩下的一小部,用来设立“建筑物基金”(行政大楼和每年举行授奖仪式使用的大厅租金)和“组织基金”,五项奖金部门各有一份“组织基金”,用来支付各自的诺贝尔学会的组织费用。主要基金的增长,是通过每年将它在当年所获净收入的1/10作为附加资金,通过无法分配的奖金的利息,以及通过把这些无法分配的奖金的全部或部分(不低于1/3),交付主要基金作为资本而取得的。每年将主要基金得到的净收入,扣除前面所提到的十分之一,然后平均分成五份,交给各奖金颁发机构使用。各奖金颁发机构,都将自己摊到的那份金额的四分之一,留下作为与奖金颁发有关事宜的费用,其余部份则交给各自的诺贝尔学会,每份金额的四分之三,构成奖金的款项。除了组织基金之外,颁发各项奖金的部门还有由它们支配的“特别基金”和储蓄基金”,作为规定范围之内某些特殊目的的费用。一切基金和其它财产,均属诺贝尔基金会所有,并由它来进行管理。总而言之,主要基金的收入,在减去32.5%(即百分之十的附加资本,加上剩下的90%中的25%,作为各奖金部门的经费),然后将它分成五个等份,就是每年颁发的诺贝尔奖金的金额。1901年第一次颁发的奖金,每份金额为150800克朗。虽然奖金在票面上要高出70%左右,但在实际价值上,却要比这个数字低得多。从1946年起,基金会的财产和由此而来的收入,除地方不动产税外,其它税款均被免除。在这之前,总共交出的税款达一千三百五十万瑞典克朗。据了解,奖金获得者的所在国家,或者在法律上,或者在事实上,也对这种奖金免收所得税。1981年,每份奖金的金额为1,000,000瑞典克朗,相当于1901年的6.63倍。基金会的投资政策,很自然地要把保持和增加它的基金,从而增加奖金的金额,作为头等重要的因素来制定。遗嘱本身曾指示执行人把剩余的财产投资到“安全的证券”方面,从而形成诺贝尔基金。在1901年最初为董事会制定的投资规则中,“安全的证券”这个提法曾根据当时的情况,被解释为意味着金边证券,或者以这类证券或不动产为抵押的贷款,而这类证券和不动产,主要是在瑞典和挪威发行或存在的。由于两次世界大战及其在经济和金融方面的后果所引起的变化,“安全的证券”这个提法,需要根据现有的经济条件和趋势,而重新加以解释。因此,在基金董事会的要求下,原来对于投资的限制,已经逐渐有所放宽。根据这种情况,自1958年以来,基金会原则上可以不仅在证券和有担保的贷款方面投资,而且也可以自由地在不动产或股票方面投资。然而,在对外国股票投资方面的某些限制,却仍然存在,这些改变的目的是,尽可能地保护住资本和收入。从而使奖金能够不因货币贬值而降低,并且能够抵得住贷款市场利率降低的情况,而不致使这项资本减少。基金会主要是在瑞典和挪威投资它的基金资本。在某种程度上,也在别的国家进行投资。

诺贝尔基金会的历史进程

4. 诺贝尔基金会管理诺贝尔奖金,基金会设在:

瑞典     
    诺贝尔基金会,是根据阿尔弗里德·诺贝尔遗嘱的规定建立起来的。他的这项遗嘱于一八九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也就是在他一八九六年十二月十日去世前大约一年的时间,于巴黎签署的。管理这个基金会和奖金颁发机构的章程,是由瑞典国王于一九○○年六月二十九日在议会颁布的。因此,这个基金会的出现,是在阿尔弗里德·诺贝尔死后大约三年半的事情。 
    制约机构 
      1.诺贝尔基金会及其理事会和董事会;  
 2.四个奖金颁发机构:瑞典皇家自然科学院、皇家卡罗琳医学院、瑞典科学院和挪威议会的诺贝尔委员会;  
 3.五个诺贝尔委员会,分别负责每项奖金事务(其中包括上面提到的挪威议会的那个委员会,它本身就是一个奖金颁发机构);  
 4.四个诺贝尔学会,分别对每家奖金颁发机构负责。

5. 诺贝尔基金会管理诺贝尔奖金,基金会设在哪个国家

为实现诺贝尔遗嘱,1900年 6月成立了诺贝尔基金会。并于次年12月10日在诺贝
尔逝世 5周年之际,在瑞典庄严地举行了第一届诺贝尔奖授奖仪式。诺贝尔基金会是
基金的所有者和实际管理者,并参与管理奖金的颁发,但不参与奖金的评定和审议,
奖金的审议完全由4个研究机构负责。诺贝尔在其遗嘱中所提及的颁发奖金的机构是:
瑞典皇家科学院颁发物理奖和化学奖;皇家卡罗林外科医学研究院颁发生理学或医学
奖;瑞典文学院颁发文学奖;挪威议会任命的挪威奖金评定委员会负责颁发和平奖。
每项颁赠包括一枚金质奖章、一张奖状和一笔奖金;奖金数目视基金会的收入而定,
其范围从31000美元到72000美元不等。1968年,瑞典银行增设一项经济科学奖金。19
69年第一次颁发。
评选获奖者的工作由上述 4个颁奖机构在上一年的初秋开始。具体做法是先由发
奖单位给那些有能力按诺贝尔奖金章程提出候选人的研究单位发出请柬,以物理学奖
和化学奖为例,发出约 650封信,分别寄给以下人员:瑞典皇家科学院成员、物理和
化学奖的诺贝尔委员会成员、前物理奖和化学奖获得者、瑞典 8所大学以及科学院选
出的40—50个大学和研究所的物理学或化学教授,以及外国的研究院和大型研究所的
其他科学家,由他们提出候选人。评选的基础是专业能力和国际名望。诺贝尔奖金不
接受自我推荐。候选人的提名必须在授奖年的2月1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的委员会。
从2月1日起,6个诺贝尔奖金评定委员会根据提名开始评选工作。在9月到10月初这段
时间里,委员会将推荐书提交有关授奖机构。授奖单位在11月15日以前作出最后决定。
各个阶段的评议和表决均秘密进行。奖金只发给个人,但和平奖可以发给机构。奖金
一经评定,即不因有反对意见而被推翻。奖金颁发机构与国家无关。
诺贝尔奖金对所有的人开放,不论其国籍、种族、宗教信仰或意识形态。物理学、
化学、生理学或医学、文学以及经济学的授奖仪式在斯德哥尔摩举行;而和平奖的授
奖仪式则在奥斯陆举行,时间约在12月10日即诺贝尔逝世周年纪念日。获奖者通常要
亲自去接受奖金。对于科学奖和医学奖,多年来已证明很少引起争论;而对于文学奖
和和平奖,因其本身性质所关,最易导致意见分歧,故和平奖金经常被保留。
1901年12月10日下午 4时,庄严隆重的诺贝尔奖金首次颁发仪式在瑞典王国首都
宏伟豪华的斯德哥尔摩音乐大厅里举行。无数的鲜花布置在主席台和大厅两侧。大厅
里座无虚席,2000多名来宾怀着激动的心情,迎接这一年一度表彰在科学事业上成绩
卓著的科学家的科学盛典。
4时 30分,获奖者在诺贝尔基金会成员陪同下,步入音乐厅中受奖席位。在隆重
的仪式上,基金会主席用瑞典语简明扼要地介绍得奖人的贡献。接着,获奖者登上讲
坛发表演讲,然后在欢呼声中走下讲坛接受由瑞典国王颁发的诺贝尔荣誉奖状和诺贝
尔金质奖章。大厅外面,大学生们组成欢迎的队伍,挥动彩旗,等待亲眼目睹这些杰
出科学家们的面容。颁奖之日,整个斯德哥尔摩沉浸在一片欢乐之中。
在颁奖仪式后,专为获奖者举行盛大宴会。大厅里华灯齐放。出席庆典的有瑞典
国王、王后和皇室成员以及社会各界知名人士。最后,宾客们翩翩起舞,庆典达到高
潮。
诺贝尔奖金的设立,在20世纪科学史上,甚至在人类文明史上,都是一项影响深
远的伟大业绩。它对于科学事业的发展和对于人类的和平与进步,起了有益的作用。
它激励着人们不断攀登科学高峰。

诺贝尔基金会管理诺贝尔奖金,基金会设在哪个国家

6. 诺贝尔基金会成立于哪一年

诺贝尔基金会成立于1900年6月29日。
诺贝尔基金会是按照阿尔弗里德·诺贝尔遗嘱的规定建立起来的,遗嘱确立是在1895年11月27日,也就是在1896年12月10日去世前大约一年的时间在巴黎签署的。后来由瑞典国王在1900年6月29日在议会颁布,这样才算正式成立。
诺贝尔奖金现在共有6种,其中自然科学方面的有3种:物理学、化学、医学或生理学。另外3种为文学、和平事业、经济学。
诺贝尔奖金由瑞典政府的一个委员会管理,物理、化学和经济奖由瑞典皇家科学院评定,生理或医学奖由斯德哥尔摩加罗林医学外科学研究院评定,文学奖由瑞典文学院评定,和平奖由挪威议会所选出的五人委员会评定。

扩展资料:
诺贝尔学会分别由每个奖金颁发机构建立,以便对奖金的执行过程,进行必要的调查,并以各种方式推行基金会的宗旨。后一项职责已经变得更加重要。这些协会及其写在括弧里的成立年份如下:
自然科学院诺贝尔学会(1905),下设物理学部(1937)和化学部(1944)。
卡罗琳医学院诺贝尔学会,下设生物化学学部(1937)、生理神经学部(1945)和细胞研究与遗传学学部(1945)。
瑞典科学院诺贝尔学会,下设诺贝尔现代文学图书馆(1901)。
挪威诺贝尔学会,下设一座收藏关于和平与国际关系方面书籍的图书馆(1902)。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诺贝尔基金会
百度百科-诺贝尔基金会成立

7. 诺贝尔基金会的机构组成

 1.诺贝尔基金会及其理事会和董事会;2.四个奖金颁发机构:瑞典皇家自然科学院、皇家卡罗琳医学院、瑞典皇家科学院和挪威议会的诺贝尔委员会;3.五个诺贝尔委员会,分别负责每项奖金事务(其中包括上面提到的挪威议会的那个委员会,它本身就是一个奖金颁发机构);4.四个诺贝尔学会,分别对每家奖金颁发机构负责。 五个诺贝尔委员会各有三至五名委员,分别由所属的机构指定。每个委员会可以召集专家参加评议和推荐工作,在某些情况下,它们可以增选临时委员,临时委员有权参与决定。委员和专家们,可以从超出奖金颁发机构本身的范围去挑选,而且不分国籍。委员会的职能走为对口的相应奖金颁发机构,进行筹备工作和提供咨询意见;但挪威委员会由于本身就是奖金颁发机构,因此其职能有所例外。

诺贝尔基金会的机构组成

8. 关于诺贝尔基金会有哪些特点和修订记载?

根据诺贝尔1895年11月27日签署的遗嘱,1900年6月29日经瑞典同意批准诺贝尔基金会正式宣布成立。
同时,颁布了《诺贝尔基金会章程》,对遗嘱中规定的条款加以解释并且制订细则,以便能够进行实际操作。
随着时间的推移,《诺贝尔墓金会章程》也经常被修订。它先后在1974年10月4日,1977年11月24日,1982年9月16日,1986年3月20日,多次经过修改。最近的一次,是1995年4月27日。
诺贝尔基金会,是一个独立进行活动,不受政府管理的组织,既负责财政管理,又是诺贝尔组织机构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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