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议两公开"指的是什么?

2024-05-08 00:18

1. "四议两公开"指的是什么?


"四议两公开"指的是什么?

2. 四议两公开是什么时候提出的?

四议两公开是2009年5月4日由河南省南阳邓州市率先提出。
该工作法要求农村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决策实施,“四议”代表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代表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四议两公开的工作法是提升村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举措,是增强村“两委”班子合力的重要途径,是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积极性的重要方法。

扩展资料
四议两公开的实施方案
1、四议两公开的工作方法坚持以以“三个代表”主要思想为指导,以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为着力点进行监督和管理。
2、所有涉及村民利益的事情必须在村民代表大会召开3天之内将实施方案取得的四个过程和实施方案在村务公开栏向群众张榜公布,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多角度搞好推行“4+2”工作机制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让群众能够主动参与、积极支持、广泛监督“4+2”工作机制,为全面推行打好基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4+2"工作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四议两公开

3. 四议两公开指的是什么

法律分析:“四议两公开”的意思:
“四议”是指村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是指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1、村党支部会提议。对村内重大事项,村党支部在充分征求党员、村民代表及广大村民意见和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
2、村“两委”会商议。根据村党支部的初步意见,组织村“两委”班子成员充分讨论,发表意见。对意见分歧比较大的事项,根据不同情况,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商议意见。
3、党员大会审议。对村“两委”商定的重大事项,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审议。
4、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党员大会通过的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由村委会主持,召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
5、决议公开。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事项,一律在村务公开栏或其它村务公开媒介进行公告。
6、实施结果公开。决议事项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由村委会组织实施,实施结果应及时向全体村民公示。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第十条 村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和决定本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要问题并及时向乡镇党委报告。需由村民委员会提请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事情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村党组织研究讨论后,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三)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农村基层协商,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村民委员会以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群团组织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四)加强村党组织自身建设,严格组织生活,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对村、组干部和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负责人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培养村级后备力量。做好本村招才引智等工作。
(五)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经常了解群众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利和利益,加强对群众的教育引导,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
(六)领导本村的社会治理,做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宣传教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生态环保、美丽村庄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四议两公开指的是什么

4. 四议两公开是什么

法律分析:“四议两公开”的意思:
“四议”是指村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是指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1、村党支部会提议。对村内重大事项,村党支部在充分征求党员、村民代表及广大村民意见和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
2、村“两委”会商议。根据村党支部的初步意见,组织村“两委”班子成员充分讨论,发表意见。对意见分歧比较大的事项,根据不同情况,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商议意见。
3、党员大会审议。对村“两委”商定的重大事项,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审议。
4、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党员大会通过的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由村委会主持,召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
5、决议公开。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事项,一律在村务公开栏或其它村务公开媒介进行公告。
6、实施结果公开。决议事项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由村委会组织实施,实施结果应及时向全体村民公示。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第十条 村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和决定本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要问题并及时向乡镇党委报告。需由村民委员会提请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事情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村党组织研究讨论后,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三)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农村基层协商,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村民委员会以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群团组织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四)加强村党组织自身建设,严格组织生活,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对村、组干部和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负责人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培养村级后备力量。做好本村招才引智等工作。
(五)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经常了解群众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利和利益,加强对群众的教育引导,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
(六)领导本村的社会治理,做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宣传教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生态环保、美丽村庄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5. 四议两公开是指什么

法律分析:“四议两公开”的意思:“四议”是指村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是指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法律依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
第三条 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工作。
第四条 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独资、合伙或者较大份额参股的方式,经营企业或者举办经营性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该领导干部不得在上述企业或者单位的行业监管或者业务主管部门担任领导成员。
第五条 领导干部不得在本人成长地担任县(市)党委、政府以及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正职领导成员,一般不得在本人成长地担任市(地、盟)党委、政府以及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正职领导成员。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领导干部参照上款规定执行。
第六条 领导干部任职时存在需要回避情况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回避意见,报党委(党组)作出决定。必要时,组织(人事)部门可要求领导干部报告拟任职务所需要回避的情况。

四议两公开是指什么

6. 四议两公开是指什么

法律分析:四议两公开是指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决议、实施结果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法律依据:《关于发展和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的意见》二、努力规范农村基层民主自治的内容和程序
(二)规范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程序。对村级民主自治决策事项,在村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的程序组织实施:
1.村党组织提议。村党组织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经集体研究后,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提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及省、州、县市政策要求,符合本村发展实际,符合群众意愿。
2.村“两委”商议。根据村党组织的初步意见,组织村“两委”班子成员充分讨论、发表意见。在提交村“两委”商议前,村党组织书记应提前将村党组织讨论内容与村委会主任通报并充分沟通。有条件的地方,议题应提前一周发至村“两委”班子成员手中。对意见分歧较大的事项,应在深入调研、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思想后再提交村“两委”讨论通过;对必须立即作出决议的重要事项,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表决,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形成商议意见。
3.党员大会审议。对村“两委”商定的重大事项,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审议。召开党员大会审议前,须在党员中充分酝酿并征求村民意见;党员大会审议后,村“两委”要认真吸纳党员的意见建议,修订完善方案,组织党员深入农户做好方案的宣传解释,推动贯彻落实。
4.村民会议决议。党员大会通过的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参加会议人数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讨论事项必须经到会村民或全体村民代表半数以上同意方可决议通过。村民代表的推选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产生。必要时,可邀请驻在本村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组织派代表列席村民会议。
5.决议内容公开。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通过的事项,一律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和各村民小组村务公开栏公告,并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公告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天。公告期间,如发现决议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重大问题,要按程序宣布决议无效,待修改完善后重新进入民主决策程序。
6.实施结果公开。决议事项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由村委会组织实施,并定期向党员、村民代表、村务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通报决策执行的进度、账目等;对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特殊问题需变更方案的,应及时向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通报,变化较大的应再次提交村党组织按民主决策程序解决。
7.民主评议监督。设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由本村村“两委”班子成员及其直系亲属以外的村民组成,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上选举产生,负责对决策、实施过程进行全面审核审查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实事求是地向全体村民公布,作为每年民主评议村“两委”班子成员的重要依据。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实行动态管理,每年接受群众评议,通过群众测评不称职的,要接受监督及时调整。村级民主自治决策的重大事宜,还须接受上级党委监督,确保其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后,方可组织实施。村级民主自治决策有关文书材料要及时注意收集整理,立卷归档。

7. 四议两公开是指什么?

      01      “四议两公开”是指村党组织领导下对村级事务进行民主决策的一套基本工作程序,是基层在实践中探索创造的一个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四议”是指村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是指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四议两公开”,即“4+2”工作法,是指村党组织领导下对村级事务进行民主决策的一套基本工作程序,是基层在实践中探索创造的一个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四议”: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通过“4+2”工作法的实践和完善,基层民主深入人心,农村党建扎实推进,乡风文明日新月异,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呈现出一派勃勃生机。 该工作法由河南省南阳邓州市率先提出。
      四议两公开是有利于调动群众积极性、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把村级重大事务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交由群众通过规范的程序自己议、自己定,让群众干自己想干的事、愿意干的事,既保证了党的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贯彻落实,保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又改善了党群干群关系,非常科学、非常有效,是一个很好的创造。
      有利于保证干部想干事、会干事、干好事、不出事。通过实施“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基层党组织既能把上级交办的事情干好、把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许多难题和矛盾解决好,又能体现党的先进性,极大地调动了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发展农村经济建设和谐农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议两公开是指什么?

8. 什么是四议两公开是指什么

 法律分析:“四议两公开”即“4+2”工作法,即农村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决策实施,“四议”: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二条?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其中涉及财务的事项至少每六个月公布一次,接受村民的监督:(一)本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三)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情况;(四)水电费的收缴以及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公布内容的真实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询。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政府机关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